每天看点法律视点 2023-2-15 16:09
一名小偷经过几次踩点,对目标户一别墅人家准备实施盗窃,事先准备了毒死这户人家养的一头狼狗的毒药。当天晚上,趁着狗主人不在家,小偷翻墙进入该户别墅人家中,先以涂了毒药的肉骨头来引诱狼狗,以为狼狗吃了后一命呜呼,便开始实施盗窃。谁知狼狗并没有被毒死,不断撕咬小偷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小偷的家人便将狗主人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。
这是基本案情,后经警方核实,这个田某是个惯犯, 曾因盗窃行为,被两次刑事处罚,两次行政处罚,也就只有这种惯犯,面对别墅的看家大狗,才会想到先药倒,再盗窃的想法,但没想到因此丢了性命。
因此我们民法典,对动物侵权,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,下面这个案子,出现了极端的情况,狗把人给咬死了,狗主人到底要不要负责任。
对于狗咬死人的这个行为,应该如何定性呢?
狗,是不能进行正当防卫的,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,都属于违法阻却事由,也就是你表面上看是做了违法的事,比如打伤他人。但因为有违法阻却事由的存在,所以打伤他人这个行为,就不违法了,这就叫违法阻却,一定要记住一点,所谓的合法违法,都是针对人来说的,所有的法律法规,都只约束人,不约束动物。
千万不要说,狗咬死盗窃犯,是在正当防卫,狗不存在正当防卫这种说法,因为狗咬死人,根本不存在违不违法这种说法。
在本案中,狗咬死人,是不需要承当刑事责任的,因为狗虽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,但狗可以看作是,主人正当防卫的工具。
所以整件事情,可以看做是,主人利用狗作为工具,实施了正当防卫行为,且又不存在过错,所以狗咬死小偷,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。
这里的没有过错,指的是小偷自己翻越别墅围墙,而且主人并不在场,如果主人在场,放任狗把人咬死,那这明显是防卫过当,但此时主人不在家,所以主人是没有过错的。
这里说得也很明白,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,在对方有明天过错的情况下,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。
在本案中,小偷存在重大过错,但是狗把人咬死的行为,已经属于最严重的侵权行为,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权。
那么本案中,狗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呢?
作为大型犬的主人,把两条狗没有防护地放在家里,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比如说万一有人误入,把人咬伤,这个肯定是要赔偿的。
小偷固然可恶,但是狗直接把人撕咬至死,如此严重的后果,说明狗主人对狗日常的训练,包括狗自身都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。
最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,赵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,将田某家属的诉求全部驳回。事后赵先生向田某的家属表示同情,赠予了对方1万元的安葬费,可田某的家属在收下钱之后再次提出上诉,结果也是不出意外的维持原判了。
如果田某没有动歪心思,想要闯进赵先生的别墅里面实施偷窃,他也不会因此不幸身亡。我们在日常生活里面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,否则我们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,甚至在道德上还会受到谴责,只有靠自己的双手争取到的才是最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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